各轄市(區)住建局,經開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市既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保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既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合法建造的城鎮既有房屋裝飾裝修工程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通知(歷史建筑及有物業管理的住宅工程除外);已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既有房屋,須依據有關規定解除危險,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本通知所稱既有房屋裝飾裝修,是指建筑物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或者使用人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建筑活動。
二、管理范圍
本市既有房屋裝飾裝修工程分為普通既有房屋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一般裝修工程”)和小型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小型裝修工程”)。
1.一般裝修工程是指裝飾裝修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應當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工程。
2.小型裝修工程是指裝飾裝修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的工程。
三、監督管理
(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普通裝修工程管理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并具體負責市區(天寧、鐘樓)范圍內的監督管理等工作。各轄市(區)、經開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轄區范圍內普通裝修工程的監督管理,辦理普通裝修工程施工許可,開展質量安全監督等。
(二)小型裝修工程嚴格按照《關于加強小型建設工程和零星作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通知》(常安〔2020〕23》號)文件要求落實“屬地管理”職責。
四、相關職責
(一)建設單位(使用人)職責
1.涉及既有房屋外立面改造或使用性質改變的裝飾裝修工程,應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后實施。
2.涉及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變動的裝飾裝修工程應有設計方案,并征得原建筑設計單位或與原設計單位相同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確認同意。
3.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主體責任,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施工圖審查及施工許可等手續,并根據施工許可的內容進行裝飾裝修,并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二)設計單位職責
1.嚴格按照設計資質允許的范圍進行裝飾裝修設計。
2.按照相關設計規范,出具符合標準要求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并按規定加蓋單位圖章及注冊人員章。
(三)施工單位職責
1.嚴格履行與建設單位簽訂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對合同中工程質量予以承諾,按照資質標準、承包工程范圍、經審查或備案的設計圖紙,開展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活動。
2.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嚴格管理施工現場設施設備,保障裝飾裝修施工活動過程安全。
3.不得違規使用易燃、易爆裝飾裝修材料,裝飾裝修材料應分類分區堆碼,避開危險源,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動火動焊操作應持證上崗,焊接、切割等動火作業要嚴格按規程操作,作業完成時按規定進行斷火、斷電、斷氣,設備設施歸置存放,離場前進行安全檢查。
(四)監理單位職責
1.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2.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安全承擔監理責任。
3.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職責
1.受理普通裝修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和施工許可等手續。
2.制定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計劃,明確監督內容、監督抽查的重點和監督方式。
3.按監督工作計劃開展日常監督抽(巡)查工作。
4.辦理終止施工安全監督手續并評定工程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5.監督工程竣工驗收。
五、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溧陽市參照執行。本通知未作規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2月8日